近期,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聯合公安等部門依法查處了以馬再彬為首的犯罪團伙騙取出口退稅案件。
經查,2023年期間,以馬再彬為首的犯罪團伙控制寧波創時寧為進出口有限公司,通過收用虛開發票,采取“低值高報”手段騙取出口退稅。2025年9月,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寧波創時寧為進出口有限公司作出追繳騙取出口退稅款192.74萬元的處理決定,并停止為其辦理出口退稅一年半。目前,寧波創時寧為進出口有限公司因犯騙取出口退稅罪,被判處罰金十六萬元;馬再彬等人因犯騙取出口退稅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緩刑二年九個月至有期徒刑五年不等,并處罰金共九十五萬元。
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進一步發揮稅務、公安、法院、檢察、人民銀行、海關、市場監管、外匯管理八部門聯合打擊機制作用,堅持以零容忍的態度對虛開發票騙取出口退稅等涉稅違法犯罪行為重拳出擊、嚴懲不貸,始終保持高壓態勢,護航出口退稅政策,維護規范有序的外貿市場秩序。
編輯: 仇九鼎糾錯: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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