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 玲 方東華:王陽明“心即理”內涵解析
劉 玲 方東華
明代中葉,官方推崇的程朱理學日益僵化,其“格物窮理”的修養方法,在實踐中常使學者“以博觀為外馳”,沉溺于繁瑣考證,割裂了德性與實踐,釀成“道術分裂”之困。王陽明正是在此背景下,以“心即理”的振聾發聵之聲,開啟了一場深刻的哲學革命——將探求真理的方向從外部世界拉回人的內心,極大地弘揚了人的主體精神。理解這場哲學革命的深刻性,關鍵在于深入剖析“心即理”命題的內涵。
心之本體即天理:對“心”與“理”的根本性重塑
王陽明“心即理”的創見,首先體現為對儒家核心范疇“心”與“理”的革命性重塑。這絕非簡單的概念并置,而是一場深刻的本體論變革,重新定義了道德與真理的根源。
此命題中的“心”,非指日常經驗中被七情六欲牽引的“人心”或“血肉之心”,而是指向未被后天私欲遮蔽的“心之本體”即一種純粹、光明的原始狀態。王陽明晚年以更精煉的“良知”指代此本體。他承繼并深化孟子思想,認為“良知”是人與生俱來、“不待慮而知,不待學而能”的是非之心,是內在于人心的“昭明靈覺”,乃人之為人的根本,其本質至善。
相應地,“理”的定義也發生根本位移。程朱理學視“理”為客觀、普遍、外在于心的宇宙最高本體(“性即理”)。萬物包括人皆分有“天理”,但人心本身不等于理,需通過“格物窮理”向外求索方能契合天理。王陽明反對此心、理二分觀。他認為,“理”即心之本體的內在規定性與自然條理。當學生徐愛困惑孝親之理在父母還是己心時,王陽明斷然回答:“都只在此心,心即理也”,并闡釋道:“此心無私欲之蔽,即是天理,不須外面添一分。”此語是理解“心即理”的鑰匙:至善“天理”非高懸于外的客觀法則,而是圓滿具足于每個人內心深處。心與理在本體層面完全同一。因此,成圣功夫非向外尋求,而是向內凈化與回歸。
“心外無理,心外無物”:主體性的哲學高揚
王陽明“心即理”命題的形成,非純然思辨結果,而是其生命體驗與哲學探索緊密結合的產物,從“格竹”之困到龍場頓悟是一條由困惑、求索至徹悟的艱辛道路。為徹底鞏固“心即理”的本體論地位,王陽明進一步提出“心外無理,心外無物”的著名論斷。此說看似激進甚至唯心,真實意涵卻在于將人的主體性提升至前所未有的哲學高度。
“巖中花樹”公案生動闡釋其深意。與友人同游時,友指巖間花樹問:“天下無心外之物,如此花樹,在深山中自開自落,于我心亦何相關?”王陽明精妙作答:“你未看此花時,此花與汝心同歸于寂。你來看此花時,則此花顏色一時明白起來,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
此對話重點非否定花樹作為物理實體的客觀存在,而是強調:事物的“理”(此處表現為花的“顏色”所蘊含的美學與價值意義),需經主體之心(良知)的參與與觀照方得以彰顯成立。無人觀賞時,花樹之“理”處于“寂”然未顯的狀態。唯當意識投射其上,其形態、色彩、意義才“一時明白起來”,進入一個有價值、有秩序的世界。
因此,“心外無理”意謂:離我心,則無孝親、忠君之理;“心外無物”意謂:離我心,則無花樹、萬物之理。人心(良知)是萬事萬物之“理”的立法者與呈現者,是意義與價值的最終源頭。天下再無獨立于心外的“理”與“事”。此論斷徹底顛覆了程朱“理在心外”的框架,將道德與真理的權威從經典、圣人、事物等外部世界收歸于每個個體內心,為個體道德自主性與能動性提供了最堅實的哲學基礎。
“存天理,去人欲”:直達圣域的內在修養路徑
“心即理”的本體論,邏輯地導向內在化的道德修養方案。既然至善天理本然具足于心,成圣功夫便不再是向外“格物”以增知識,而是向內做“減法”——“存天理,去人欲”。
王陽明認為,人心本體如同光明太陽或明鏡,其本身即是天理。然在現實中,此純粹之心常被后天“私欲”遮蔽。私欲如浮云障蔽陽光,如塵埃污染鏡面。故修行要義,在于時刻警醒掃除私欲,讓良知本體重現光明。他強調:“學是學去人欲、存天理……然不過欲去此心之人欲、存吾心之天理耳。”
當人心經省察克治恢復至“純乎天理”的澄明狀態,其應對萬物自然合乎中道,無往不善。王陽明生動描述:此純粹之心,“發之事父便是孝,發之事君便是忠,發之交友治民便是信與仁”。這意味著孝、忠、信、仁等德行,非外在規范,而是純粹心體的自然發用。道德行為的最終評判標準,亦非外在功業或社會評價,而在于內在動機的純粹與否:“‘無私心’即是‘當理’。未‘當理’,便是私心”。
作為心學體系基石,“心即理”命題邏輯地引申出“知行合一”與“致良知”兩大核心命題。“知行合一”描述純粹心體的自然運作狀態——真切之“知”必發為“行”,凡“知”而不能“行”者,皆因“私欲”梗阻,故為“未曾真知”。“致良知”則是達致此境的方法與目標:“致”,即將內在良知于“事上磨練”,不斷推及擴充至生活諸事,在具體實踐中掃除私欲,彰顯心體光明。
綜上所述,“心即理”乃陽明心學的核心命題與“立言宗旨”。王陽明言:“諸君要識得我立言宗旨。我如今說個心即理是如何,只為世人分心與理為二,故便有許多病痛。”它不僅是一個抽象哲學命題,更是一條人人可踐行的、直達圣域的實踐道路。它將成圣的權柄從少數精英手中交還給了每一位擁有“良知”的普通人,具有深刻的“民主化”與“平民化”意義,其光芒至今仍在深刻啟示并持續照耀著人類精神探索的道路。
(作者分別為浙江藥科職業大學教授、市社科院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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