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畢業生落戶登記
各地公安派出所(戶證辦理中心)
15個工作日
正常上班時間
1、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2、浙江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浙公通字[2008]82號);
3、公安部、省公安廳及公安局相關規定。
取得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或者國家學歷文憑畢業證書的本省籍非在職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畢業生被本市用人單位錄用的
1、 畢業證書,
2、 報到證、就業協議書;
3、 用人單位錄(聘)用證明,
4、 戶口遷移證、居民身份證、住房證明等材料。
申請—核查—辦理
請到現場領取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