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寧波市職業教育校企合作促進條例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將正式實施。那這一實施辦法的出臺,將會對我市職業教育校企合作帶來哪些積極的變化?
2003年,寧波校企合作開始興起。目前,寧波各職業院校已與1000多家企業建立合作關系。
但不少職業院校的教師在幫學生聯系實習企業時,常會遇到這樣一個問題:由于職業院校和企業的安全責任意識不明確,加上一些學生安全意識淡薄,缺乏實踐經驗,在實習過程中,意外傷害事故時有發生。學生在意外傷害事故發生后,往往得不到及時有效的賠償,切身利益受到侵害。同時,有一部分企業因怕承擔太多的責任和賠償,寧愿選擇不接受學生頂崗實習。
《實施辦法》則明確規定:職業院校應與合作企業簽訂校企合作協議,為所有實習學生辦理學生實習責任保險,保費在學校經常性事業經費中列支,不得向學生另行收取。
明確合作企業禁止安排實習學生在風險較大、非本專業對口行業或者其他不適宜學生實習的崗位頂崗實習,每天實習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
學生在企業實習,應當由實習企業、學校和學生或學生家長三方簽訂“實習協議”,明確三方的權利義務,約定學生生活津貼等實習報酬。對于在企業連續上崗實習3個月及以上的學生,實習報酬發放標準不應低于上年度本地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50%。
這樣一來,既可保障學生的人身權益,又解決了合作企業的后顧之憂。
此外,《實施辦法》的出臺還帶來一些積極變化:將由政府牽頭,成立多部門參加的職教聯席會議辦公室,以改善長期以來“學校一頭熱、企業一頭冷”的狀態;設立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發展專項資金(市本級財政已初步確定每年撥1000萬元設專項資金),以解決校企合作中資金不足問題,有效調動企業積極性;建立市職業教育校企合作公共網絡服務平臺,及時向社會發布職校和企業合作的相關信息,定期舉辦校企合作項目洽談會,以實現校企雙方零距離溝通,信息共享。目前,平臺已著手在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內建設了。
編輯: 李霞君糾錯:171964650@qq.com
























